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之申请书的填写!

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之申请书的填写!

日期:2020-08-15/ 人气:0 / 发布:昆山注册公司

  今日正金会计跟诸位公司小主们共享相关注册商标申请报告的填好

  1. “申请者名字”该怎样填好?

  申请者理应填好有效证件证明材料上的名字。申请者名字与“申请者章戳(签名)”场所盖公章戳(签名)及其应附有效证件证明材料中的名字理应一致。

  申请者是普通合伙人的,还理应在名字后标明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号。

  国外申请者理应另外在英文栏中填写英文名字。

  相互申请办理的,应将特定的代表者填好在“申请者名字”栏,别的相互申请者名字理应填好在“注册商标申请报告附页——别的相互申请者名字目录”栏。沒有特定代表者的,以申请报告中排列顺序的第一人为因素代表者。

  2. “申请者国藉/地域”该怎样填好?

  申请者理应属实填好,中国申请者不填好此栏。

  3. “申请者详细地址”该怎样填好?

  申请者理应依照有效证件证明材料中的详细地址填好。有效证件证明材料中的详细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域划分的,申请者理应提升相对行政区域划分名字。

  申请者为普通合伙人的,能够 填好通信地址。合乎自主办理商标申请办理事项标准的国外申请者详细地址理应冠于省、市、县等行政区域划分详尽填好。

  不符自主办理商标申请办理事项标准的国外申请者理应另外详尽填好中英文地址。

  4. “中国接受人”是指什么?该怎样填好?

  “国外申请者的中国接受人”、“中国接受人详细地址”、“邮编”栏供国外申请者填好。国外申请者理应在申请报告中特定中国接受人承担接受国家专利局后续商标logo业务流程的法律文件。中国接受人详细地址理应冠于省、市、县等行政区域划分详尽填好。

  中国申请者不填好此栏。

  5. “中国接受人详细地址”是通信地址吗?大家企业能填好吗?

  “中国接受人详细地址”就是指国外申请者特定的中国接受人的详细地址,并不是申请者的通信地址。

  中国申请者不填好此栏。现阶段国家专利局的各种各样文档是依照申请者详细地址以包裹信件的方法送到申请者;申请者授权委托商标代理公司组织申请办理的,文档送到商标代理公司组织。

  6. “商标注册申请申明”是指什么?该怎样填好?

  申请办理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示、色调组成、响声标示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2个之上申请者相互申请办理申请注册同一商标logo的,理应在本栏申明。申请者理应依照申请办理內容开展挑选,并附赠有关文档。

  7. 申请办理时如何区分色调组成商标logo和商标logo特定色调?

  色调组成商标logo就是指由二种或二种之上色调组成的商标logo。以色调组成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理应在申请报告中给予申明,即在“商标注册申请申明”栏中启用“以色调组成申请办理注册商标”,而且在商标logo样图框中黏贴上色样图。商标logo特定色调的,就是指商标logo样图为上色的文本、图型或其组成,申请办理时不必启用“以色调组成申请办理注册商标”,在商标logo样图框中黏贴上色样图就可以。

  以色调组成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除应在申请报告中给予申明外,还应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1)色调组成商标logo的组成因素是二种或二种之上的色调。以色调组成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商标logo样图理应是表示颜色组成方法的图形,或者表示颜色应用部位的图型轮廊。该图型轮廊并不是商标logo组成因素,务必以虚线表明,不可以实线表明。

  (2)以色调组成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理应递交文字描述,标明色标卡,并表明商标logo应用方法。文字描述、色标卡、商标logo应用方法应填好在“商标说明”栏。

  8. 什么叫“根据第一次申请办理的优先权”?该怎样填好?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注册商标申请者自其商标logo在国外第一次明确提出注册商标申请办理生效日六个月内,又在我国就同样产品以同一商标logo明确提出注册商标申请办理的,按照该国外同我国签署的协议书或是相互报名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是依照互相认可优先权的标准,能够 具有优先权。

  申请者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优先权的,挑选“根据第一次申请办理的优先权”,并填好“申请办理/展览我国/地域”、“申请办理/展览时间”、“注册号”栏。申请者理应另外递交优先权证明材料(包含正本和汉语译文翻译);优先权证明材料不可以另外递交的,理应挑选“优先权证明材料后补”,并自申请办理日起三个月内递交。未明确提出书面声明或是贷款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材料的,视作未规定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材料就是指申请者递交的第一次明确提出注册商标申请办理文档的团本,该团本理应经审理该申请办理的商标logo主管部门证实,并标明申请办理时间和注册号。

  台湾省申请者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申请办理并规定台湾省优先权时,理应应用《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9. 国外的第一次申请办理是按一标多种类型申请办理的,在我国能够 按一标一类申请办理并规定优先权吗?必须递交多份优先权证明材料?

  申请者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规定优先权时,若申请者的好几份注册商标申请办理均是根据同一份第一次申请办理规定优先权的,能够 在这其中一份申请报告中递交1份优先权证明材料正本,并在别的申请报告中标明优先权证明材料正本所属的实际申请办理件。假如优先权证明材料是在自申请办理日起三个月内填补递交的,应附赠表明,注明全部根据该份优先权证明材料规定优先权的注册商标注册号。

  10. 国外的第一次申请办理是按一标一类申请办理(同一天就同一商标logo在不一样类型递交好几份申请办理)的,在我国能够 按一标多种类型申请办理并规定优先权吗?怎样填好?

  申请者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规定优先权时,能够 根据其在同一我国、同一申请办理日、同一商标logo的好几份第一次申请办理一并规定优先权,在“注册号”栏逐一填好第一次申请办理的注册号,并应附赠所有注册号的优先权证明材料。

  11. 商标logo在展会展览的产品上应用过,能够 规定优先权吗?该怎样填好?

  《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商标logo在中央政府举办的或是认可的国际性展会展览的产品上初次应用的,自该产品展览生效日六个月内,该商标logo的申请注册申请者能够 具有优先权。

  申请者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优先权的,挑选“根据展览会的优先权”,并填好“申请办理/展览我国/地域”、“申请办理/展览时间”栏。申请者理应另外递交优先权证明材料(包含正本和汉语译文翻译);优先权证明材料不可以另外递交的,理应挑选“优先权证明材料后补”,并自申请办理日起三个月内递交。未明确提出书面声明或是贷款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材料的,视作未规定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材料应乘载展览其产品的展会名字、在展览产品上应用该商标logo的直接证据、展览时间等。优先权证明材料一般由展览会举办出示或证实。

  12. “商标说明”怎样填好?

  申请者理应依据具体情况填好。以三维标示、响声标示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理应表明商标logo应用方法。以色调组成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理应递交文字描述,标明色标卡,并表明商标logo应用方法。商标logo为外语或是包括外语的,理应表明含意。普通合伙人将自身的画像做为商标logo样图开展申请注册申请办理理应给予表明。申请者将别人画像做为商标logo样图开展申请注册申请办理理应给予表明,附赠著作权人的声明书。

  申请者觉得必须表明的别的事宜,还可以在这里栏给予表明。

  13. 怎样填好“类型”、“产品/服务”?

  注册商标申请者能够 根据一份申请办理就好几个类型的产品申请办理申请注册同一商标logo。申请者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好类型、产品/服务项目项目规划。产品/服务应按类型相匹配填好,每一个类型的新项目前要各自标出序号。类型和产品/服务填好下不来的,可按本申请报告的文件格式填好在附页上。所有类型和新项目填好结束后理应标明“截至”字眼。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产品/服务项目一栏理应填好实际的产品/服务项目名字(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号为6位数据的项目规划),不可以填好类型题目和相近群名(编号为4位数据的)。实际关键点能够 资询下正金会计在线客服漂亮小姐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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